國立陽明交通大學 服務學習中心
National Yang Ming Chiao Tung University Service-Learning Center03-571-2121 分機 50950~5095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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陽明校區Yangming Campus

制度說明

服務學習課程執行方式

1. 導師課程服務學習:於導師課進行,由導師帶領導生組執行,以達共同分享服務經驗、共同反思之效。
2. 專業服務學習課程:以課程方式進行,所開課程須經服學中心確認符合服學意涵,始可認列服學課程。

服務學習課程基本要求

1.原則:以自身知能進行服務,並透過服務獲得自我學習,以達服務&學習之效,於大一、大二兩年間至少進行20小時服務學習,內容如下:
(1)準備 : 參與志工相關講座、對服務對象與服務內容進行規劃與準備。
(2)服務 : 以導生組為單位執行服務,並於服務中尊重、同理、觀察、體會。
(3)反思 : 請導師帶領導生進行反思與分享,並繳交成果資料與個人心得。
2.有關服務學習規定的是「原則基本時數」,導師可視情況自行於導師時間增加學習時數。

服務學習實施模式

1.愛系:導師生自行規劃,如協助系上活動
2.愛校:導師生自行規劃,如協助校級活動、推廣讓陽明更好相關方案
3.愛社會:導師生自行規劃,或參考服學中心提供之機構及方案

行政作業

內容意涵

1. 為達服務能量、規劃學習目的及分享服務經驗、共同反思之效,請以導生組為單位執行服務。
2. 服務學習應具備包含 <服務>與 <學習>雙重意涵。
3. 服務前應對服務內容、服務對象進行了解,並確認服務&學習的意涵與目的;服務後應進行反思與回饋。

行政作業

1. 服務前一個月請填寫【服務學習申請表】,https://forms.gle/czVreQv5u9GREK8CA
2. 服務後一個月內請將【服務學習成果(含人員、時數、心得、照片)】mail給聯絡人
3. 如有申請經費者,須於兩周內繳交【經費核銷資料】俾便彙整及完成核銷作業。
4. 備註
4.1 無論是否有申請經費,均須繳交【申請表】及【成果與心得】
4.2 申請表可線上填寫或下載word檔後EMAIL給聯絡人(標題請打ooo老師導生組服務學習申請)

服務學習成果資料繳交

  • 為保留完整服務學習精華及紀錄供全校師生參考,該學期有選擇服務學習之導師,期末前請帶領學生進行反思,並請導生代表收齊服務成果資料及服務心得、服務照片等電子檔後,於活動後一個月內繳交。
  • 服務成果格式如附件,請下載後填寫。
  • 每位參加服務的導生之服務心得:每人服務心得300-500字
  • 活動照片電子檔3-5張:服務成果照片或服務過程照片,需繳交原始JPG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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經費申請與核銷事宜

1. 配合學校會計作業,最晚申請截止日為10月30日,最晚核銷截止日為12月15日。
2. 經費申請項目 :

  • 總補助經費以每學期每位導生上限220元
  • 經評估資源效益,109學年度起不予補助誤餐費及台北市內交通費
  • 逾時或資料不全者無法取得經費補助

3. 核銷應繳交資料
   A. 經費核銷說明表
 B. 匯款帳戶影本(校內師長不必繳交)
 C. 合格收據或發票
 D. 經費支出佐證文件
4. 收據與發票均須註明買受人:國立陽明交通大學;統一編號:87557573

陽明校區聯絡窗口

課外活動輔導一組/服務學習中心  林汶智 
電話 : 02-28267000 轉62267
E-mail: jennychen74@nycu.edu.tw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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