為進一步強化志工服務資源衡平性,本年度採透過僑委會媒合國內志願服務團隊「提供端」及海外僑(華)校「需求端」方式辦理。
- 本年經調查海外志工服務需求,共有菲律賓、越南、馬來西亞、印尼、泰國及緬甸等6個國家、34個需求單位,提出42項需求,約需青年志工222人以上。
赴東南亞僑校志願服務申請流程如下:
(一)申請時間:即日起至4月15日截止收件。
(二)申請文件:
1、檢附申請表(詳旨揭計畫附件1至附件3)及服務計畫書。
2、志工團隊須先將前揭資料檢送所屬學校,由學校備文函送僑委會。
(三)申請方式:
採書面方式申請,由志工團隊備文併相關申請文件一式六份以掛號或快遞送達僑委會(以郵戳為憑,逾期不受理),每一志工團隊以申請3項需求項次為限,請依需求列正取1項、備取2項(請參考附件1「青年國際志工服務海外僑(華)校需求彙整表」中欄位一「需求項次」編號),並請於附件2作業計畫所屬附件「志願服務計畫申請書」中「五、計畫內容」之「接受服務者」欄位,詳細註明申請需求項次及正取、備取之志願排序。
- 補助重點摘要如下:
(二)人員資格:每團隊人數原則須為2人以上,且團隊中具中華民國國籍青年至少應占半數以上。
(三)補助額度:以團隊中具我國國籍青年志工人數計算,每人補助額度至多為新臺幣1萬元,每團隊最高補助上限為新臺幣8萬元;受補助團隊須自行籌措計畫總經費20%以上經費。
- 詳細訊息及申請表件下載,請參考僑委會官網「補助青年國際志工赴僑校服務」專區公告(官網網址為https://www.ocac.gov.tw;首頁/僑民教育/僑教輔助/補助青年國際志工赴僑校服務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