教育部青年發展署
獎勵青年自組團隊參與志工行動計畫
●提案申請對象- 十五至三十五歲有志投入志願服務及公共事務青年。
- 高級中等以上學校。
- 依法設立之社會團體或財團法人(以下簡稱團體)。
由申請提案之個人或團體或學校,組織十五至三十五歲之青年志工團隊(以下簡稱團隊),於評估服務需求及活動安全、整合資源,研提具可行性及學習性之服務方案,每個服務方案至少服務十二小時。各團隊青年至少六人(含)以上,且每一位青年以參加兩個團隊為限。
●服務期間
每年一月至十二月。
●申請程序
- 申請時間:
(二)申請方式:需於截止期限內完成線上系統申請作業,網址https://youthvolunteer.yda.gov.tw/。
(三)申請應備文件:
1、立案證書及組織章程影本(個人組成團隊與學校免備)。
2、申請案件彙整統計表 (附件1)。
3、服務方案計畫書 (附件2)。
4、志工名冊(附件3)。
5、監護人同意書(附件4,團隊成員有年齡在十八歲以下者,自行下載印出,由監護人簽章後上傳)。
※其餘資訊請參考附件活動簡章~